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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坚持七项标准日前建设部、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通知,强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坚持七项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不符合规划及规范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尽可能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规划、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和设计单位承担,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提高住宅建设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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