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利益的程序保障规定及对中国的启示——以欧共体反倾销法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李昊.论公共利益的程序保障规定及对中国的启示——以欧共体反倾销法为视角[J].商品与质量,2011(SB):133-136. |
| |
作者姓名: | 李昊 |
| |
作者单位: | 山西财经大学; |
| |
摘 要: | 反倾销法出现的初衷是保护国内产业,抵消不公平贸易行为对自由贸易的扭曲作用,但是现在越来越被滥用,已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一种形式。实践表明,反倾销措施是一把利弊兼具的"双刃剑",它在维护申诉产业利益的同时,却损害了消费者或者倾销产品的下游企业的利益,同时其经济效果严重影响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利益和对外经贸关系。面对反倾销措施的这一负面效应,公共利益原则被引入到反倾销法中,它成为了反倾销调查过程中的一个"安全阀"。本文试图具体分析欧共体反倾销法关于公共利益的程序保障规定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以期对完善我国反倾销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
|
关 键 词: | 公共利益原则 程序保障 实践模式 欧共体反倾销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