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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严格的太湖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摘    要:江苏省出台《江苏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制》,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太湖蓝藻事件后江苏省首次大幅度修改排污标准。这个排污标准主要针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和6大行业排施的工业污水——威胁太湖地区水质的纺织印染、化学、造纸、钢铁、电镀和食品制造工业排放的工业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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