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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正上海:对轨道交通进票行为加收5倍票款《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加大了对逃票行为的惩处。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轨道交通企业可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5倍票款。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企业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企业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各类逃票者的有关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关 键 词:轨道交通  交通企业  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上海市  交通网络  伪造证件  热水系统  票款  管理条例  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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