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执行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得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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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日前自治区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我区今年起全面执行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通知》规定,自今年起,我区各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居住建筑将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即"建筑节能65%标准"。按照要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建筑节能65%标准对居住建筑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各市、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规划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各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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