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
摘    要: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1]1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方案》(桂食药监保化2012]5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保健食品

关 键 词:保健食品生产  食药监  药品监督  化妆品生产  生产质量管理  管理办法  生产规范  现场检查  试点工作方案  可追溯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