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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市城管监察支队刘先水——规范城管执法人员行为标准是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
摘 要:
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一项主要内容,是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界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法规进行日常监察管理的执法行为。明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多项指标,涵盖丰富内容,大体包括着装是否严整、语言是否明规范、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过激、对暂扣或罚没物品的处理是否恰当等。它是执法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道德水准的外在体现,是衡量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的标准和尺度。
关 键 词:
鄂州市
文明执法
城管监察
法律法规
规范
执法人员
湖北
城管执法
执法行为
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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