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师生隐性作弊的行为特征与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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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小强 鲁井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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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法学院;江苏大学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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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实践与反思(JBYB2009021)”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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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隐性作弊行为是存在于高校课程考试中的客观现象,其特征主要是作弊行为发生在考试前后、考场之外;作弊主体既包括学生又包括教师及其他考试组织管理人员;作弊行为不在现行有关考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制范围之内;作弊后果严重却不易定性和惩戒等。根据隐性作弊行为的特征及危害,其应当被以考试作弊定性;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坚持师生并处、分别处罚以及规范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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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 课程考试 隐性作弊 行为特征 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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