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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统一新型墙材产品认定标识
摘    要:<正>本刊讯淮安市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确认)统一标识,过渡期四个月,2016年1月1日起全部统一标识。凡经江苏省墙改办认定(市墙改节能办确认)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在有效期内必须在产品上进行标识。产品认定标识应清晰耐久。每一批产品的标识标注率必须达到20%以上,烧结制品的标识标注率为50%以上,有外包装的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率为100%。企业应对其使用的新型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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