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预拌混凝土生产必须“绿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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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8月12日,记者从湖北荆州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督办会上获悉,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须经荆州市住建委推进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现场踏勘和专家评价,满足绿色生产标准后,方能办理专业承包资质。会议要求,既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须按要求进行绿色环保改造:厂内道路全部硬化,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区布置,未硬化空地及分区隔离带全部绿化且整体绿化面积不低于10%;搅拌楼整体封闭、料场全覆盖、皮带输送两侧封闭、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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