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乎使用原则处理在用压力容器超标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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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九洲.按合乎使用原则处理在用压力容器超标缺陷[J].新疆石油科技,1994,4(2):10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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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九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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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通过分析独子山炼油厂在用压力容器技术状况,按合乎使用原则提出了压力容器封头结构不合理、错边、角变形缺陷容限。并对未焊透、未熔合、裂绞类缺陷提出了处理方法。在役压力容器的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是有很大差别的。在投压力容器的检验是通过检验判断其托否安全可靠地服投到下一个检验周期。因此在处理在投压力容器超标缺陷时,不是为了使其恢复到现行(或原来的)设计、制造标准,处理规范不能完全套用制造标准,应从实际出发,运用理论知识和实践控验,既考虑安全可靠又顾及经济合理,按照合乎使用原则作出处理方案。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在用压力容吕检验F规程》和《检验和缺陷处理参考意见》都没有角超标缺陷常见种类,提出了错边、角变形、未焊透、非标准椭圆封头、未溶合、裂纹等缺陷的较具体的处理方法和容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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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焊透 角变形 未熔合 压力容器 制造 超标缺陷 裂纹 出厂检验 封头 缺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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