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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引用本文:武朝欣.谈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J].中华民居,2010(11).
作者姓名:武朝欣
作者单位:河北科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050000
摘    要: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之为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一些较大型项目工程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关 键 词:固定总价  工程量  报价  合同  风险  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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