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标准应注意标准使用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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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钮培南.复审标准应注意标准使用度[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19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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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钮培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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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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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化》第十三条“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的规定,近年来对已实施5年以上的石油产品及其试验方法国家、行业(部)标准进行了3次全面复审。通过与国际和国外同类标准的比照及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分别作出了确认、修订或废止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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