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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费立税”为煤炭行业送来冬日暖阳
引用本文:陈向国.“清费立税”为煤炭行业送来冬日暖阳[J].节能与环保,2014(12):48-49.
作者姓名:陈向国
作者单位:《节能与环保》编辑部
摘    要:自今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包含两方面内容:清费与立税。10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明确说明煤炭资源税改革要结合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等因素,将税率幅度确定为2%-10%,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拟定适用税率,现行税费负担较高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税率公布前要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审批。

关 键 词:煤炭产品  资源税改革  煤炭资源  资源税费  从价计征  国家税务总局  赋存条件  冬日暖阳  税费负担  矿产资源补偿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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