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例商品房“缩水”案执行完毕 62户消费者终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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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2月16日下午 ,在河北省唐山市技术监督局会议室内 ,来自新区人民路饮食街的62户消费者 ,高高兴兴领取了40余万元的赔偿金 ,至此 ,全省首例因商品房面积不足引发的行政诉讼案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此案源于1998年8月20日 ,唐山市局接到新区人饮楼居民投诉 ,反映他们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不足 ,经市房地面积公正计量站测量 ,开发商总计多销售了206 97m2。局经过立案调查 ,根据开发商的违法事实和《计量法》的规定 ,于11月1日对该楼的开发销售单位唐山市新区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做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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