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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全面监督实施GMP有关事项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执行《关于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有关问题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明确说明: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通知》的有关规定,2004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GMP要求,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依法监督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GMP证书的制药企业(包括未取得GMP证书的车间和剂型),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相应药品和剂型的生产。《通知》规定,对放弃GMP改造且未按《通知》规定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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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生产企业 GMP认证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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