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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
摘    要:GB 172 5 9-1998《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第 3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 2 0 0 1年 1月 17日以质技监办发 2 0 0 1] 0 15号文批准 ,自 2 0 0 1年 6月 1日起实施。位  置修改前修改后P13 1 5条第 2号修改通知单3 1 5车用B类钢瓶指未按设计的技术要求组合件 ,提供给用户 (或安装者 )的具有安装接口的车用钢瓶。本条款内容全部取消  附录B 图B1第“14BΔ”图B1注第 (14 )取消取消国家标准修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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