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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
作者姓名:纪亮
摘    要:本刊讯为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5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做好注册准备工作提出了3项具体要求。关于注册的若干要求,通知中规定了2013年12月31日前,对已持有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自2014年1月1日起,自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有关继续教育要求;申请注册的计量专业项目类别(含专业、项目、子项目、计量检定规程/规范名称及编号),应当按照《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确定;申请注册

关 键 词:计量师  国家质检总局  注册申请  质量技术监督  有关问题  计量专业  具体要求  继续教育  申请注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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