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水利专项资金:税务官责无旁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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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火炎.征收水利专项资金:税务官责无旁货[J].陕西水利,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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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火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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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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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征集防洪保安和重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是省委、省政府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高农业生产的防灾、抗灾能力,缓解城乡供水困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省委、省政府今年抓大事、抓落实的重要事件之一,对改变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局面,强化水利基础产业地位,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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