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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大庆石油学院更名为东北石油大学的通知
摘    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10〕6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请批准大庆石油学院更名的函》(黑政函〔2009〕90号)收悉。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大庆石油学院更名为东北石油大学,学校代码为

关 键 词:教育  高校  更名  黑龙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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