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项目过不了节能关不准上
作者姓名:摘自《中国化工报》  --
摘    要: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决定》要求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且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办法。

关 键 词:节能工作 项目建设 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 国务院 责任人 审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轮胎工业》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轮胎工业》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