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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发改委提高淘汰类水泥企业电价每千瓦时涨0.40元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加快淘汰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0元。同时,各地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关 键 词:差别电价  用电价格  销售电价  淘汰类  水泥熟料  国家发改委  总量规模  脱硝  千伏安  铁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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