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1996年局部修订条文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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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生翔
,何成杰
,胡德炘
,徐有邻.《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1996年局部修订条文及说明[J].建筑结构,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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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生翔 何成杰 胡德炘 徐有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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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2.2.1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普通钢筋宜采用Ⅰ级、Ⅱ级、Ⅲ级热轧钢筋和LL550级冷轧带肋钢筋,也可采用冷拉Ⅰ级(d≤12mm)钢筋和乙级冷拔低碳钢丝;二、预应力钢筋宜采用碳素钢丝、刻痕钢丝、钢绞线和热处理钢筋,也可采用冷拉Ⅱ、Ⅲ、Ⅳ级钢筋.对中、小型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宜采用LL650级或LL800级冷轧带肋钢筋,也可采用甲级冷拔低碳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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