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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开始对无生产许可证的防爆电气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查处
作者单位:本刊通讯员
摘    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0 0 4年 1月 1 6日发布了 2 0 0 4年第 5号公告 ,开始对 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 (发 )证工作已经结束的产品 (其中包括防爆电气 (防爆电机、防爆仪表、防爆电器 ) )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查处。公告指出 ,公告发布之日起 ,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不得生产该产品 ;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从即日起 ,依据有关文件延长有效期的上述产品的旧证书一律作废 ;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 ,应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 键 词:防爆电气产品生产企业  无生产许可证  法律  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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