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罗伯特·贝拉借"公民宗教"这个术语分析了美国政治和公共生活中共同的宗教维度,揭示了公民宗教在美国的制度建构以及民众生活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公民宗教的概念进入中国学者的视野后,有学者从中国传统文化与价值出发,提出将儒教建设成为中国的公民宗教的理论设想。但这些研究对儒教作为公民宗教的公共性、平等性和可行性的论述并不具体。本文旨在阐明,儒教转化为公民宗教存在理论及现实的困难。公民宗教作为在公共领域发挥作用的宗教维度,应侧重于向外的责任和义务,并发挥普遍的道德取向。而儒教的内向性格和特殊取向使其作为公民宗教在公共责任意识和个体平等意识方面缺乏理论支持,其现实主义导致的信仰模糊性和变动性使其在实际途径的操作上不具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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