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信别忙着喊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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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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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通信世界》周刊新闻部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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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关于上海电信在小灵通营销活动公布的规则中存在“霸王条款”的消息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上海市消费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在购买小灵通时要谨慎签约的消费提示发出后,媒体更是争相报道。上海电信对此予以回应,称“上海消保委所提及的有关条款非但不会侵害消费利益,反而有利于消费权益的保护。电信资费的趋势是走低,如果小灵通资费标准未来发生变化,只会降价。所以,条款约定资费发生变化后用户参照新资费,是让消费享受到实惠,是对消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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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霸王条款” 消费者保护 约定 回应 侵害 消费者权益 参照 消费者利益 规则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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