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村镇房屋抗震应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为基本依据。抗震标准,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适用于抗震烈度为6~9度。抗震烈度显10度区的建筑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抗震设防烈度,应按国家规定权限审批、颁发文件(图件)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基本烈度;对做过抗震设防规划地区的村镇,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区划(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我国抗震规范规定,建筑根据其重要性分为四类: 甲类建筑—特殊要求的建筑,如遇地震破坏会导致严重后果的建筑。须经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 乙类建筑—国家重点抗震城市的生命线工程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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