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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暂行办法
摘    要: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在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的通知》(穗建筑2007]401号文)的实施,凡按该通知要求使用预拌砂浆且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州市市政工程补充综合定额(2006)》、第一段]

关 键 词:预拌砂浆  计价  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广东省  施工现场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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