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珠字[2007]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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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6年7月28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保障《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全面实施,规范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环境质量,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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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珠江三角洲 协调发展 城镇群 广东省 规划 基础设施建设 《条例》 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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