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层高的住宅设计—合理利用空间的北方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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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万军.不同层高的住宅设计—合理利用空间的北方住宅[J].住宅科技,1992(1):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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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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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通化钢铁公司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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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住宅规范》中规定:住宅层高不得超过2.8m,而各地沿用的层高,如卧室、起居室、楼梯间、厨主房、厕所、卫生间、壁柜及过道等,不论其功能要求如何,均建为2.8m。这样,在层高及空间的利用上存在着很大浪费。过去,我们只注重面积的使用是否合理,而忽视了空间的利用。我们使用的住宅,是使用住宅的整个空间,而不只是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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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宅 空间 设计 层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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