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地下管线工程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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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因楠.哈尔滨:地下管线工程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J].建筑,20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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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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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建筑》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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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近日制订出台了《地下管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要求在该市行政区域内涉及管线的市政道路桥梁、人防工程及新建、扩建、改建地下管线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必须按标准缴纳管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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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险抵押金制度 地下管线工程 哈尔滨市 施工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 黑龙江省 道路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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