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发展权浅论——以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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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迪香,刘小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发展权浅论——以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为视角[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6,20(5):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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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迪香 刘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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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南城市学院城市发展系,湖南益阳413000 [2]湘潭大学马列学院政治系,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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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资助项目(03C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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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维护现土地征用农民土地权益的思考中,改政策性维权为法律维权。建立农地发展权,赋予两种公有土地所有权主体平等的民事地位,赋予两种土地所有权平等的财产权能,也不失为一种途径和方式。为此.区分公益性征地与非公益性征地是前提,完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法人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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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 使用权流转 农民土地发展权 |
文章编号: | 1008-2611(2006)05-0025-04 |
收稿时间: | 2006-01-15 |
修稿时间: | 200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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