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量院四标准物质被定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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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星海.江苏省计量院四标准物质被定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J].中国计量,2008(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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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星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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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研制的空气中甲烷、异丁烷、氢和丙烷4种可燃性气体标准物质被定级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统一编号,颁发了“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这不仅标志着该院在气体标准物质研究领域中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而且也标志着该院气体标准物质的生产能力和制造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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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气体标准物质 江苏省 二级 计量院 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物质 制造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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