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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学术笔谈
引用本文:于海涛,林坚,彭震伟,叶斌,吴次芳,周强,陈少琼,胡晓忠,田莉,吴洪涛,陈韦,张尚武.“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学术笔谈[J].城市规划学刊,2023(5):1-11.
作者姓名:于海涛  林坚  彭震伟  叶斌  吴次芳  周强  陈少琼  胡晓忠  田莉  吴洪涛  陈韦  张尚武
作者单位:1.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2.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3.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与开发保护重点实验室;4.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5. 同济大学;6.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7. 浙江大学土地与国家发展研究院;8.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10.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管处;11. 清华大学城市规划系;12. 清华大学土地利用与住房政策研究中心;13. 自然资源部智慧人居环境与空间规划治理创新中心;14.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15.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16.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7.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智能规划技术重点实验室
摘    要:随着全国各省市第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的“尘埃落定”,各地详细规划也将“粉墨登场”,规划实施落地成为本轮“多规合一”改革的关键。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重要组成,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到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健全用途管制制度。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再到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中强调“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从无到有,从平面到立体,实现了土地用途管制、城乡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制度的统筹融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要求,探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本刊编辑部特邀12位专家对此议题进行学术笔谈,各位专家的思想和观点可归纳为4个方面:其一,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美丽中国建设的新时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概念、内涵和理论基础是什么?与本轮“多规合一”改革之前的土地用途管制、城乡规划许可等有什么区别?林坚认为辨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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