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6月18日,欧盟颁布2003/53/EC指令,规定从2005年1月17日起,对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如壬基酚(NP)、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的使用、流通以及排放作出了相应的限制和规定;2006年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璜酰基化合物的官方指令2006/122/ECOF,该禁令的过渡期为18个月。欧盟环保新法规的出台都会对我国皮革制品的出口产生一些影响。现在,皮革及其制品的环保要求已不再局限于我们熟知的六价铬、甲醛、可裂解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禁用AZO)、五氯苯酚等,越来越多的环保要求被列入买家的生态采购标准中,如烷基酚聚氧乙烯醚(APEO)、邻苯二甲酸类增塑剂、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PFOS)、有机锡化合物等。为了让国内皮革企业对这些新的环保要求有一个较为全面和系统的了解,以便应用于皮革生产过程中,确保自身及下游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我刊将推出连续报道,特邀Intertek天祥集团生态产品认证部李卫华小姐编写相关文章,欢迎广大业内人士参与讨论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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