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增加值的白酒行业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以山西汾酒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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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丽珍 韩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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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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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项目(19SCB-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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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20年4月以来,白酒板块总市值高达28 513亿元,这说明市场对白酒行业普遍看好。由于白酒行业上市公司有息负债率低、预收账款庞大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等特点,再加上国资委要求央企运用经济增加值(EVA)作为考核标准,因此以山西汾酒为例,结合白酒行业上市公司特点构建了基于EVA的白酒行业上市公司业绩评价体系,并计算山西汾酒2015-2019年的EVA,借此为我国白酒行业业绩评价提供借鉴。研究结果表明,2015-2019年山西汾酒的EVA一直为正且逐年增加,说明山西汾酒业绩表现良好,价值创造能力较强。同时这五年山西汾酒的税后净营业利润和EVA的发展均呈相同的增长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EVA和传统的业绩评价方法在评价白酒行业上市公司上具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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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增加值 企业业绩评价 白酒行业 山西汾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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