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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轮实行“三挂钩”工资制
引用本文:郭红波.鹤轮实行“三挂钩”工资制[J].中国橡胶,1999(6).
作者姓名:郭红波
摘    要:“不管是管理干部,还是一般职工,所得工资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的岗位技能、工作质量和企业效益,由工厂组织考核评定”,这就是鹤壁市轮胎厂1999年度实行的“三挂钩一考核”效益浮动式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该厂在以岗定资的基础上,把工资分配的多少与员工工作质量的优劣、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联系起来,根据三项综合指数决定工资标准,固定工资变成了活分配。工资标准定下后,还要通过工厂组织的理论和业务素质考核,经考核,分数达到85分为合格,执行全额工资;85分以下者按分数下降比例下浮工资;考核分数超过90分按比例上浮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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