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 |
摘 要: | 为强加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设部规定:1998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