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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将停止
摘    要: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表示,我国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2005年至2008年,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总体规划。总体规划重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重点做好军工、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结构调整;重点支持国有经济比重大、职工安置难度大,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2008年后不再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今后4年国有企业需要完成的工作量仍然很大,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依法破产,探索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有困难企业退出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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