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之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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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其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之商榷[J].化工安全与环境,2010(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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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其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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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2]浙江省安全工程与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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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是重大危险源监管的基础,随着2000年版GB18218的颁布实施,重大危险源之辨识有了法律层面上的技术依据。它对于增强企业辨识、监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意识,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9年颁布实施的修订版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弥补原标准危险物质临界量偏低,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数量偏多的缺陷,使之适用范围更合理,危险物质对象更全面,从而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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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危险源 辨识标准 危险化学品 危险源辨识 危险物质 重特大事故 安全意识 临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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