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经贸委近日发出"重要矿产资源继续实行行业管理"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须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登记证书和矿区范围;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审批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地矿主管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还应提交国家经贸委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家经贸委近日发出"重要矿产资源继续实行行业管理"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内容: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须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登记证书和矿区范围;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审批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地矿主管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它资料。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还应提交国家经贸委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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