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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作者姓名:王守俊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律系,北京,100048
摘    要: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体是在生产、作业的时间和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从事生产、作业的自然人,既包括生产、作业的操作人员,也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投资人。

关 键 词:重大责任事故罪  客体  客观方面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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