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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的可为与不可为
作者姓名:陆建国
摘    要:让我们先回到一年前,2008年10月28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爱帮网被判停止其使用来源于大众点评网中的内容,并支付大众点评网经济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一年之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却作出了完全迥异于一审的判决。

关 键 词:搜索引擎  中级人民法院  经济损失  北京市  海淀区  著作权  大众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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