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某洗浴中心取水案例评析
引用本文:杨庆.某洗浴中心取水案例评析[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3(9):16-16.
作者姓名:杨庆
作者单位:郑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摘    要:一、案情介绍2007年4月底,某市水政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某洗浴中心私自取用地下水。经查,发现某洗浴中心由个人开办,租用某都市村庄内的门面房,并从该村的原来农用自备井取用地下水,用作洗浴经营。在其后院内有取水管道,机房内安装了水表(属当事人自行安装),某洗浴中心按月对该村缴纳水费,标准为10元/吨,但某洗浴中心没有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办案人员认定当事人此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关 键 词:洗浴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证  地下水  案例评析  当事人  都市村庄  自备井  群众举报  水资源费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