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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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市住房保障署,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新区城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中关于"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全面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的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其它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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