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备受世界关注的《京都议定书》已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也在今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前者是旨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保护地球“生命防线”的国际公约,后者则为旨在解决我国“能源瓶颈”,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法律。这是两件令关注太阳能开发利用工作的人们为之精神振奋的喜事,也是催生我国太阳能产业快速发展的标志性事件。与此相呼应的是,我国太阳能认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业内专家预测,随着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提速,以及百姓对太阳能用品需求的增加,太阳能产品认证将迎来其事业发展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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