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四公司巨额工程款纠纷案胜诉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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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未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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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久前,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诉被告北京市某大宾馆建筑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成功,被告同意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索赔款共计美元166万元、人民币55478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约200O万元。调解生效后,被告即付清全部款项。原告聘请的律师是国内首家专业从事建设法律服务的上海市建设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据悉,本案是国内目前工程欠款和索赔标的最大、诉讼效果最明显的工程合同纠纷案。1988年2月14日原、被告签订宾馆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工程建筑面积36015平方米由原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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