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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要求标示过敏源
引用本文:李端.食品标签要求标示过敏源[J].食品安全导刊,2011(7):14-15.
作者姓名:李端
作者单位:《食品安全导刊》编辑部
摘    要:近日,卫生部发布最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以下简称“通则“).并于2012年4月20日开始实行。其中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性标示要求。

关 键 词:预包装食品标签  标示  过敏源  制品  卫生部  推荐性  甲壳纲  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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