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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第126条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问题——兼论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实体法适用的区别
作者姓名:李磊
作者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    要: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相比内容更为复杂,在法律选择上当事人也有更为广阔的空间。然而这也产生了当事人意思自由与强制法规定相冲突的矛盾,并集中体现在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的规定中。本文在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复杂性的基础上,探讨有关国内法律在仲裁中的适用问题,意在使得国际商事仲裁实现其真正价值。

关 键 词:合同法  国际商事仲裁  诉讼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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