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非食用物质检测方法体系,为打击食品掺假提供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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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苗虹.完善非食用物质检测方法体系,为打击食品掺假提供技术支撑[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技术,20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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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苗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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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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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自古以来人们对食品的要求和期望,也是食品生产者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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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掺假 物质检测 食品生产者 食品原料 食品生产过程 《食品安全法》 食品添加剂 以安 人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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